記者獲悉﹐繼增值稅﹑資源稅﹑環境稅之後﹐我國稅改下一步或將鎖定消費稅。本輪消費稅改革以擴大徵收範圍﹑調節稅率結構和徵收環節為主體內容。其中﹐在最受關注的擴圍方面﹐一次性餐具等資源產品﹐以及高檔皮毛﹑紅木傢具﹑私人飛機﹑高爾夫等奢侈性產品和消費或將納入課稅擴圍範圍。還有專家建議﹐在消費稅中增設奢侈性產品和消費稅目﹐同時建立課稅範圍動態調整機制。
我國現行消費稅制始于1994年﹐2006年曾經歷一次大的調整。現行消費稅的徵收範圍主要包括煙﹑酒﹑化妝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成品油﹑小汽車等13個稅目。2016年我國消費稅收入10217.23億元﹐稅收規模僅次於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營業稅。
作為本輪財稅體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環﹐消費稅的改革方向被定義為“調整消費稅徵收範圍﹑環節﹑稅率﹐將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及部分高檔消費品納入徵收範圍”。不過﹐總體改革方案尚未出臺﹐涉及哪些納入擴圍﹐稅率和徵稅環節如何調整﹐稅收如何劃分等具體細節﹐也還未有定論。
在推進層面﹐從2015年﹐電池和涂料被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到2016年﹐對普通化妝品免徵消費稅﹐130萬元以上豪華小汽車加征消費稅﹐消費稅逐步擴圍﹑部分推動﹐但一直沒有整體推進。
“當前﹐主要還是要做好營改增的收尾﹐營改增完善之後﹐下一步改革的目標很有可能就是消費稅。”有業內人士對記者指出。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張學誕長期關注消費稅改革﹐他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消費稅擴圍包括擴大對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性產品的徵收範圍﹐以及擴大對高檔消費品和消費行為的徵收範圍。具體而言﹐他建議在消費稅中設置專門的資源產品稅目﹑高耗能產品和高污染產品稅目。將一次性餐具等資源產品納入﹐並由相關部門制訂消費稅的高耗能﹑高污染產品目錄﹐作為徵稅依據。
對高檔消費品的選擇﹐張學誕指出﹐高檔服裝﹑高級皮毛及皮革製品等﹔海參﹑鮑魚﹑魚翅﹑燕窩﹑冬蟲夏草等食品和保健品﹔紅木等高檔木材傢具﹔房車﹑私人飛機等高檔交通工具﹐可以考慮納入高檔消費品。
將部分高檔服務也納入到消費稅徵收範圍﹐也是改革的一個方向。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蔣震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當前消費稅的徵收範圍還是限於一些有形產品﹐而在營改增之後﹐增值稅擴大到了所有行業﹐服務業也被囊括進來﹐那麼消費稅的徵收範圍也就應該相應地擴大到無形的服務產品。“增值稅要求中性﹑稅基要寬﹐消費稅的功能定位就要求它在增值稅的基礎上對消費進一步調節﹐兩者的改革步伐是相適應的。”
張學誕認為﹐可以對消費者在歌廳﹑舞廳﹑高爾夫球﹑保齡球場等娛樂場所進行的高檔消費行為﹐以及狩獵﹑飛機租賃等其他消費行為納入徵收範圍。同時他建議﹐在消費稅中設置奢侈性產品和娛樂消費行為的稅目﹐分別將相關產品和消費行為納入到上述兩個稅目中﹐並實行相對統一的徵稅辦法。
此外﹐在他看來﹐我國有必要建立消費稅課稅範圍的動態調整機制﹐適時對消費稅徵收範圍進行調整。
徵收環節調整方面﹐“有必要根據不同消費品的情況﹐合理確定徵收環節﹐而不能簡單‘一刀切’地改為零售環節。”張學誕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對目前已經具備條件的消費品﹐比如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和焰火﹑摩托車﹑小汽車﹑遊艇和成品油等﹐可改為在零售環節徵收﹔尚不具備條件的消費品﹐可在未來條件具備後再適時後移到零售環節﹔對於完全不適合在零售環節徵收或徵管成本過大的商品﹐仍應堅持在生產環節徵收。
當前﹐我國消費稅為中央稅﹐而本輪消費稅改革的另外一項重要內容就是﹐有望從中央稅改為共享稅﹐這同時可以起到彌補地方稅收缺口的作用。當前﹐在營改增之後﹐地方主體稅種缺失﹐地方稅收體系亟待建立﹐消費稅改革需整體推進的呼聲漸漲。
一位地方財政系統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營改增之後﹐地方的收入減少﹐但是事權沒有減少﹐是中央通過財力補助﹑稅收返還的方式來彌補的。根本上還需要通過發展讓地方從稅收收入裡面取得和事權相適應的財力﹐因此﹐地方稅收體系的建設很急迫很重要﹐建議加速推進消費稅改革﹐通過把消費稅收入調整為中央和地方的共享收入﹐來調動地方積極性﹐維護消費環境﹐提高流通效率。
蔣震也指出﹐考慮到地方政府的積極性以及消費稅的徵管﹐可以嘗試一些稅目由地方來徵收﹐或者分配給地方﹐這樣也可以激發地方政府擴大消費的積極性。
也有業內人士指出﹐消費稅改革還要和中央地方收入劃分改革等相匹配﹐要放在整個稅改的大盤子裡考慮﹐在稅收法定下還涉及啟動立法等。因此﹐消費稅方案出臺可能還尚需時日。(孫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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