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漳州2月15日电(通讯员黄从余 陈富盛)自己在家饮酒后发现没烟,就抱着侥幸的心理驾车去买烟,结果回家途中出了事故。近日,经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林某团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5年9月19日23时55分左右,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长泰县林溪村人林某团在家饮酒后,发现家中香烟没了,就驾驶自己的无牌摩托车到村里杂货铺买香烟。回家路上,林某团碰撞到停放在路边的小型越野车,造成林某团受伤及两车局部受损。事故发生后,林某团摔倒在现场,后被出警的长泰县公安局民警送往医院救治并抽取血样送检。
经司法检验鉴定,林某团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09.792mg/100ml。经长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认定,林某团负事故主要责任,越野车主林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2016年1月20日,林某团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长泰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上述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