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9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国务院正式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并将自下月1日起施行。2001年6月16日公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按照现行办法,拆解的报废机动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只能作为废钢铁回炉冶炼,废车收购价格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新《办法》则明确,“五大总成”可以通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此外,新《办法》还包括报废机动车的收购价格不再参照废旧金属计价等。
报废机动车告别论斤卖,能否真正“变废为宝”,并有效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新规对行业、企业、消费者的生活又将带来哪些影响?
“五大总成”再制造的法律障碍解除
日常生活中,我们更多关注的是购车新政,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车主将面临汽车报废的问题。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报废车分会秘书长张莹分析,截至2018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27亿辆,其中汽车为2.4亿辆。如果按照10年以上行驶公里数计算,或根据国际报废率5%推算,我国将在2020年后迎来机动车报废高峰,报废车市场的容量和空间也将会随之迅速增长。
以前,机动车报废后会作为废钢铁回炉冶炼。新《办法》规定,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备再制造能力的企业予以循环利用,消除了报废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的法律障碍。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秘书长高延莉说:“效率低下、浪费资源、附加值低,再加上环境污染的状况,应该会得到彻底的解决,全行业的整体水平也会提高。”
高延莉进一步分析,回收企业的经营理念要改变,就要迫使回收价格进行调整。“可用的零部件要再利用,进入市场去销售,但是必须标明它是报废汽车的回用件,这样一来报废汽车的价值就会有所升高。”
这也给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汽车产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黎宇科表示,未来消费者在进行汽车维修时,可以选择再制造的零部件,而不是一味追求新的零部件。这可以降低消费者的维修成本。
这样一来,报废车企业“回收难,盈利难”,与机动车车主“残值低、责任轻”之间认知的矛盾将得以缓解。
高延莉表示:“按照报废汽车的残值来算价格,对车主是一个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经营利润也会有所提高。那么这样一来,报废机动车的车辆状况会逐年改善,对我们国家的循环经济发展也会起到一个非常好的促进作用。”
深化落实“放管服”唤醒市场新活力
按照新《办法》,企业资质证明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企业应先申请营业执照后再申办资质认定,没有经过资格认定的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
新《办法》明确,国家鼓励机动车生产企业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张莹说:“这样比较符合国务院印发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也是鼓励生产企业能够承担他的生产责任。”
监管模式创新 重塑市场新秩序
新《办法》要求回收企业如实记录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上传至回收信息系统,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对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黎宇科提示消费者:“报废的机动车只能交售给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汽车回收企业,不能够随意的销售给其他渠道的企业和个人。如果销售到其他渠道的话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