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为大家谈
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中规定,驾驶车辆应当规范使用喇叭,并按照规定礼让、避让行人。一周以来,不少驾驶人因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又鸣笛催促行人,违反《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两项条例,同时违反相关交通法规而被合并处罚。
5月7日上午10时许,在红桥区勤俭道与光荣道交口,一辆小客车右转时不仅不礼让行人,驾驶人还一个劲儿地摁喇叭催促行人快走,被交警当场拦截处罚。交警告知该驾驶人,按照《条例》及相关交通法规,驾车时应该礼让行人。但违法驾驶人却振振有词:“我礼让了,她不走啊,那大娘走的慢慢吞吞的,我是想让她躲开点或者快点走。再说我不走后边的人也催我呀!”交警表示,机动车在斑马线前要礼让行人,同时鸣喇叭也是违法:“您不能让行人让您。”
由于光荣道和勤俭道路口是一个很大的十字路口,腿脚不好的老年人需要较长一段时间才能走到路口对面。在此过程中,个别驾驶人非常不耐烦,忍不住按喇叭催促行人赶快走。“就在这个路口,我们前天对3名违法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和违法鸣喇叭实施了合并处罚。”在此执勤的交警红桥支队丁字沽大队交警侯超介绍说。
按照法律规定,在斑马线上,行人拥有优先路权。但一些驾驶人往往存在错误观念,认为行人看到机动车就应该躲着走。更有甚者,不仅违法鸣喇叭,同时还因不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被罚。这种情况还不止发生在一个路口,一个区域。
5月8日11时许,一辆出租车沿十一经路右转驶向六纬路过程中,前方斑马线上的两名行人正在按照绿灯指示步行过路,但这辆出租车却没有耐心短时间停车等候,而是不耐烦地连按喇叭,声音十分刺耳。交警示意出租车靠边停车,向该驾驶人发放了《条例》宣传单,对其讲解了其中涉及机动车等交通出行方式的几项不文明行为,并告知:“您没有按照规定礼让行人,且违反了鸣喇叭的规定,现在对您的两项违法行为做出合并处罚。”接到交警开出的罚单,这名出租车驾驶人表示非常后悔:“我知道这些规定,但是刚才一着急就忘了,下次肯定注意。”
在十一经路六纬路交口执勤的河东支队六纬路大队交警杨晓健介绍,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和违规鸣喇叭是公安交管部门一直以来都在治理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在《条例》实施后,交警在工作中更加大了治理和宣传力度。“开车不仅要守法,还要文明驾驶,尤其是对于腿脚不好的老年人更应当多一份尊敬和照顾,共同维护文明安全的出行环境。”交警杨晓健表示。据统计,5月1日以来,交警六纬路大队已查处违规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共20起,而经过大力治理,违法现象已呈现逐渐减少的趋势。
从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自《条例》实施一周以来,与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相比,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不礼让斑马线、违规鸣喇叭这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违规鸣喇叭的,驾驶人将被处罚款200元;不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驾驶人将被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