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行动
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制定出台《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议筹备工作。继续完善“四纵四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扩大覆盖面,规范完善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快建设街(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和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鼓励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网络平台建设,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大厅和手机APP的运行维护,切实提供便捷、高效的线上服务。提质升级12348热线,运用大数据做好调研汇总分析工作。加强律师参与人民来访工作,规范、完善、拓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中央商务区建设、矛盾纠纷化解、街(镇)公共法律工作站建设、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等工作,探索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法治的新途径。
2. “法治六进”行动
拓展和完善“法治六进”工作任务体系,建立“法治六进”工作指导标准和示范点创建标准。针对责任“精准聚焦”,根据工作实际重新对焦落实工作责任。针对问题“精准聚焦”,建立台账,系统内督办,系统外转办,重点问题联合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督办。有针对性地实施“法治六进”大讲堂、法治文艺百千活动、法治微电影评选等项目,推动把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创新成果运用到社会治理领域,增强“法治六进”工作实效。培育典型,创建“法治六进”示范点,打造“法治六进”品牌。
3.法治创建行动
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六五”依法治市纲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社会治理创新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宣传贯彻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突出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系统内资源,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将创建法治城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结合,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八大”环境指标,结合“法治六进”活动,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四项重点任务”,努力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推动建立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标准体系。
4.规范执法行动
推进安全文明现代化监狱创建,制定创建方案,分解责任,全面推开。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全面规范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持续强化安全稳定第一责任和全员安保意识,健全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完善罪犯改造质量评估体系,推进“一人一策”个别教育模式,构建“1515”教育改造工作机制。抓好社区矫正组织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县区社区矫正中心,推进县区社区矫正大队建设。落实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分级处遇制度,抓好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衔接监管,大力推进全市社区矫正监管指挥系统建设。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网上服务平台建设任务,实现与省级政务服务大厅互联互通。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济南考区工作,确保试卷、考场、考试、人员安全。
5.“温暖法援”行动
进一步构建大法援格局,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完善法律援助站(点)布局,织密法律援助网络。成立法律援助青年律师联盟,出台扶持青年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站(点)值班和办理案件的政策规定。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刑事辩护率,完善工作协调衔接、律师值班、被羁押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经济困难证明制度。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出台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强化案件质量监管,推动建立以案件质量为中心的案件补贴制度。筹备成立法律援助基金会,加大对县区法律援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支持,引导扶持青年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6.法治扶贫行动
贯彻落实《关于法治助力精准扶贫的意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抓好典型培育,解决一批具体问题。完善市领导帮扶长清区马山镇扶贫工作措施,发挥帮扶企业和律师事务所作用,完成年度扶贫任务。调度法律援助绿卡精准发放和使用情况,建立专项服务团队,完善配套机制,实施精准法律援助。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基层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7.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行动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全省法律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推动律师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全市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律师工作的意见》,推动律师权益保障工作落实。组织开展第二届“先锋律师事务所”、“先锋律师”评选和品牌创建活动,培育和创建律师机构、业务、国际、公益四个品牌。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县区公证机构改革力度,推动更多公证机构实行公益三类管理。拓宽公证服务领域,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金融、知识产权、家事、二手房买卖预约合同、保全证据等公证服务。推进司法鉴定基础建设达标,打造一批规范化规模化司法鉴定机构。加快基层法律服务布局调整,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力量向街(镇)、村(居)延伸,推动实现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
8.矛盾纠纷调处专项行动
推进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扩大县区人民调解协会覆盖面,组织开展规范化人民调解组织创建活动。拓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患纠纷、诉前、物业纠纷、公安派出所、媒体等调解领域,推广人民调解参与司法处置程序、依法解决专项集团性经济纠纷案的经验做法,完善联动工作体系,打造“有话好好说”人民调解工作品牌,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做好“互联网+人民调解”创新试点工作,推动“智慧民调”试点,做好运用大数据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分析研判、调处化解工作。
9.基层基础强化行动
推进司法所外观标识、徽章标牌统一规范工作,组织开展省级“明星司法所”创建活动。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争取和用足用好专项编制,落实公益岗位政策,多途径充实基层力量。积极争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县区。加强协调力度,最大限度地落实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标准,力争在人民调解及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方面实现突破。完成济南第二监狱改扩建工程,通过省局验收,开始收押罪犯。打造司法行政与媒体“朋友圈”,讲好司法行政故事,传播司法行政好声音。
10.队伍素质提升行动
研究出台青年律师帮扶培养实施意见,重点加大青年律师和高端涉外法律人才的培育力度。抓好社区矫正力量整合,不断拓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形式和渠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发展壮大人民调解队伍,建立市、县区人民调解专家库,提高队伍业务能力素质。抓好分级分类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加强干部、编制、人事、警务管理,做好挂职锻炼、农村企业帮扶、援疆援藏工作,促进人才成长。开展司法行政年度人物、司法行政文化品牌、“法律援助年度人物”、“十佳法律援助律师”等评选活动,打造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先进典型人物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