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学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5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黄伟红同志等常委会全体班子成员、部分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市人大机关全体干部参加学习会。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2月25日发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严格依法行政,完善综合执法,保障公民文化权益提供了法律遵循。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谭光辉应邀前来授课,他结合工作实际,详细解读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有关条文。
会议要求,全体人大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精神,全面把握其内涵和基本要求,结合市人大工作实际,找准人大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进一步提高市人大执法检查工作的质量,推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来源:台山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