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600830)

admin 2017-11-29 14:28:44 导读

导读 : 香溢融通(600830)公司介绍 基本信息: 香溢融通公司介绍 中文名称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UNNY LOAN TOP CO.,LTD. 注册资本 45432万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西河街 158 号 省...

香溢融通(600830)公司介绍 基本信息:

香溢融通公司介绍

中文名称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UNNY LOAN TOP CO.,LTD.  
注册资本   45432万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西河街 158 号  
省份   浙江省   城市   宁波市  
法定代表人   潘昵琥   总经理   邱樟海  
董事会秘书   林蔚晴   信息披露人   林蔚晴  
联系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西河街158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西河街158号  
电话     -0574-87315310   传真     -0574-87294676  
电子信箱   slt@sunnyloantop.cn   公司网址    
雇员总数   396   联系人       
信息披露报纸        信息披露网站       
成立日期   1992-11-17   工商登记号   330200000025863  
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  
证监会行业分类      ->    ->     
主营业务   典当、担保、融资租赁、财富管理、贸易等。  
兼营业务       
发行证券一览   发行股票:600830(香溢融通);  
成立情况
历史沿革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名为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2008年5月23日更名。 本公司前身为宁波城隍庙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9月14日经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现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甬体改[1992]17号《关于同意宁波市郡庙企业总公司等十三家单位共同发起组建宁波城隍庙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00万元,1993年5月16日经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以甬体改[1993]38号《关于同意宁波城隍庙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及调整经营范围的批复》批准“宁波城隍庙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0月5日经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甬体改[1993]42号《关于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3年12月8日证监发审字[1993]107号《关于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复审意见书》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普通股1,27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计人民币1,270万元。经此次向社会公众发行普通股后,股本总额增至人民币5,070万元。 1995年2月25日至1999年10月14日期间,依据历届股东大会决议、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的批准,本公司经派送红股、配售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后股本总额增至人民币158,037,722.00元。 经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00年度增资配股方案》和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00年配股募股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中国证监会宁波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初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公司字[2000]191号文《关于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法人股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774.9595万股普通股。本公司本次实际向社会法人股股东配售0.4290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售1,710.4802万股。经此次配股后,本公司股本总额增至人民币175,146,814.00元。该股本总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华业字(2001)第029号《验资报告》验证。 1998年12月8日,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一次性受让宁波市郡庙企业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法人股26,896,300股,占总股本的25.53%。至此,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002年4月7日,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9,000,000股转让给宁波卷烟厂(现重组为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经本次转让后,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1,344,450股,占总股本的17.90%,仍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宁波卷烟厂(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9,000,000股,占总股本的5.14%,成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经本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87,573,408.00元。此次转增后,股本总额增至人民币262,720,222.00元。该股本总额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衡验字(2003)6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6年10月9日,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采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以现有流通股股份153,943,22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6.6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得2.0股的对价安排。变更后的股本由262,720,222.00元增至364,322,747.00元。 2007年9月21日,经本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2号“关于核准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本公司于2008年2月4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9,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96元。经此次非公开发行后本公司股本总额增至454,322,747.00元。该股本总额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衡验字(2008)第1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8年7月10日,经中国烟草总公司中烟办[2008]199号文关于《中国烟草公司所投资七家企业股权无偿划转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将浙江省烟草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47,016,675股无偿划转给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本次无偿划转后,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7,016,675股,占本公司股本的10.35%,成为第一大股东。 2010年3月10日,经中国烟草总公司中烟办[2010]36号文关于《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杭州市公司等七家企业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权事项的批复》同意,将浙江烟草公司宁波市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515.25万股无偿划转给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本次无偿划转后,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216.9175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11.48%;同时,该文件同意将浙江省烟草公司绍兴市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254.1206万股无偿划转给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于2011年11月9日完成过户,经本次无偿划转后,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471.0381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12.04%。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纺织、服装及日用品,金属、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工艺品,土产畜产品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按外经贸部[1997]外经贸政审函字第3520号文经营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金银饰品的零售、加工;服装制造、加工;普通货物仓储;水电安装;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验配眼镜;机械设备。许可经营项目:食品的批发、零售;饮食服务;卷烟、雪茄烟零售。煤炭批发、零售。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为5,471.0381万股,持股比例为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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