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陆晓光为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的决定
根据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区长付兆庚同志的提请,2019年5月6日,门头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任命陆晓光为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5月6日
陆晓光同志简况
陆晓光,男,汉族,1971年6月生,河南方城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高级政工师、经济师。
曾任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地产管理局干部,北京市兴华房地产开发公司海南分公司副总经理,石景山区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助理、房政科科长,石景山区委组织部干部(正科级),石景山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副局长,石景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石景山区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干部组组长、副部长、石景山区委党史办公室主任(兼),石景山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正处级),北京市委组织部区县干部处处长,北京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门头沟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