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已经过去了,弧途想问问大家——开车出门最怕什么?
路就像是身体的血管,一旦塞住了问题可不少,旅途变煎熬。如果自己发生了事故,很多人都会先拍好证据,然后将车移开,减小对交通的影响。然而,在10月6号,发生了这么一件事——两车发生了小事故,双方司机不但不快速处理,反而下车理论20分钟,导致后方塞车长达7公里!名副其实的马路杀手!
当然,最后的处罚也让人喜闻乐见,除去双方各自的交通违法行为,两个都被罚1000元,吊销驾驶证的严厉处罚!这也是韶关警方对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不快速撤离现场开出的首例罚单!
事发乐广高速公路南行27KM+392M的大仙岭隧道内,10月6日16时许,彭某经过隧道时,见前方有拥堵,便想变道到快递通过隧道,在弯道的过程中与张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轻微刮擦。
然而两位司机下车后第一时间不是报警也不是找保险,而是就地争论,看是谁对谁错,完全不顾后方国庆假期滚滚的车流。等交警发现拥堵后,马上赶到现场拍摄固定证据后即刻责令双方当事人马上驾驶车辆撤离事故现场。此时距离事故发现已经有20分钟,而受影响拥堵的车流已有7公里长。
马路是给大家用的,并不是某个人的专属,每个人在路上都应该小心不给他人带来麻烦,而这两个司机倒是好,出了事故不报警,自己争对错,有用吗?不但没用,还真实地反映了他们自私的本性。除了收到大家的鄙视,还将收到交警的罚单。
交警判定变更车道的彭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在事故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另外,对双方当事人在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事故后没有即行撤离事故现场、导致严重堵塞的行为,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1条第1款第六项及第2款“罚款一千元,并可同时吊销驾驶证”之规定,依法对双方当事人开出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这也是韶关警方开出的首例因轻微事故没有撤离现场而导致严重堵塞的第一个吊销驾驶证的罚单。
之前很多时候,能不罚就不罚,这次韶关警方给大家敲了警钟,提醒大家不要意气用事,有轻微事故请立即离场,不要给大家带来过大的麻烦。
遇到轻微事故应该怎么做
首先轻微事故是指机动车发生轻微的碰撞,没有人员伤亡,也没有重大财产损失(一般2000元以下),没有公共财产损失(比如没有撞到护栏)的事故。
我们正确的做法应该是:
第一步,事故发生后要马上停车,打开双闪,确认安全后在车后合理位置树立三角警告标志。
第二步,查看事故中的损失,如对方车辆只是轻微刮擦或碰撞,车辆损失价值不高,也没人受伤。那么基本判断可以走轻微事故快速处理流程。
第三步,和对方协商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然后相互查看对方的手续——其中要仔细检查驾驶证、行驶证和交强险保单或交强险标志。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自行判定责任,现场拍照,方便之后的理赔,具体如何拍照后面会有交代。
第五步,事故现场拍照,一般事故拍三张照片:车头位置的、车尾位置的各一张,车辆碰撞接触位置的一张。保险起见前后远一点的位置再各拍一张事故的全景,记住照片要照出双方车辆的牌照。拍完照以后可以挪车了,将车辆开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
第六步,填写快速处理书,写清事故情况、双方信息、时间地点等。
我们要做的就是前五步,快速将车开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至于处理书,可以在车上放两份,或者等交警和保险公司来再写。
这次的两位司机,完全不将他人的利益放在心上,居然连警都没有报,下车就理论,等交警发现拥堵找上门这才肯将车开走,态度可以说是十分恶劣,但这种恶劣的态度最后也收获了罚款加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也算是大快人心了,希望大家能互相体谅,互相礼让,开开心心出门出,安安全全回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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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来了
你觉得交警的处罚合理吗?